吴寿长律师亲办案例
梁某某涉嫌盗窃罪
来源:吴寿长律师
发布时间:2014-03-27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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梁XX涉嫌盗窃罪--番禺看守所

 作者:吴寿长律师  时间:2013-11-05


梁某某,男,1985年,广西省上思县人,2005年开始在广州番禺打工,2012年11月下旬至2013年2月5日,梁某某伙同肖某某、彭某某多次盗窃某知名企业压缩机所用的铝渣一批,马达芯电磁钢板、马达芯原材料铝锭多批等,数额较大。
事发后,犯罪嫌疑人梁某某于2013年X月X日被番禺区公安局刑事拘留于番禺看守所。
吴寿长律师接收委托后,前往番禺看守所会见了梁某某本人,向其了解了案情的始末。向公安机关、监察院了解案情。在庭审中,本律师作为辩护人提出了梁某属初犯、且尚未分赃、事后积极退回货物及赔偿,在审理过程中如实供述等从轻情节均得到法院的支持,最终梁某仅判处有期徒刑1年4个月,比检察院的建议刑减少了很多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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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  吴寿长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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